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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昆山积分入学政策全面说明

    发表时间:2016-03-31
      关于房产证积分截止时间补充说明:3月1日至3月31日为申请积分入学时间。在3月31日之前尚未取得房产证的,如在5月20日(与户籍人口房产证 认定的时间一致)之前取得房产证,可以纳入积分。5月15日至5月21日,各区镇积分入学办理窗口受理3月31日之后、5月20日之前取得房产证的积分登记。
     
      《细则》对申报、受理、新市民提出异议、复核等过程及其时间作了明确规定:每年2月底前,相关部门公布当年度准入学校和施教区;3月1日至3月31日,新 市民申请、提交材料;5月底前,相关部门公布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;6月5日前,相关部门完成核查评分工作;6月6日至6月10日,申请人查分、提出 复核要求;6月15日至6月19日,积分公示、申请人提出异议阶段;每年6月底前,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名单公布;每年7月15日前,各区镇向进入积 分入学准入名单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。
     
      学校:可到昆山的民办学校报名。目前昆山全市共有民办学校44所,其中幼儿园30所,小学7所,初中2所,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。上学问题是大家关注的重点,昆山针对新市民采取积分入学政策。在实施过程中针对一些问题,几经补充,积分入学规则不断完善。
     
      非昆山籍新市民子女来昆山就读的人数急剧增长,促进了积分入学政策的出台,政策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,用积分的方式为新市民解决孩子上学问题。在今年的积分入学政策中,房产项作为其中的一个加分项,还有社保、计生等4个加减分项目。
     
      积分入学报名的资格:《细则》明确了积分入学办法所称昆山市新市民子女,是指夫妻(含其他法定监护人)双方中至少一方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,有合法稳定职业、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昆 山籍人员符合入园、入学年龄的子女。《细则》只适用于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的起始年级招生。在昆居住证满一年(或房产证满1年、或社保18个月内累计满1年),有合法稳定住所(包括租房)、合法稳定工作。
     
      关于居住年限的补充:关于“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”的认定:一是,居住证满一年,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;二是,有居住证,且房产证满一年或“当前处于缴费状态,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”中任意一项的。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两点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3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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