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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财公司的猫腻
发表时间:2016-01-02
担保公司上阵,实际上是“左手担右手上海国弘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王经理对记者说,他们公司属于上海国弘集团,这些理财产品由国弘集团提供担保。“就算我们国弘汇跑了,你拿着合同和材料到国弘集团去,他们会全额赔付给你的。”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说,这属于“自担保”行为,母公司和子公司自己担保自己。“为了确保项目和资金的安全性,保障投资者的收益,这种第三方理财公司本应站在投资人的立场上,但如果是自担保,就产生了利益冲突,理财公司不会完全站在投资人角度。调查中记者还发现,一些担保公司会对多个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担保。吴冬认为,此时也会产生风险,担保本身要根据自身资金实力,给很多人担保,平摊到每一个被担保人那里,能力是明显降低的。现象三:签协议“套连环”,规避监管玩花样在当天财富和金鹿财行两家公司发现,合同上除了消费者是甲方、第三方理财公司是乙方之外,还出现了一个“丙方”。例如,当天财富的合同丙方是“上海融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”,金鹿的丙方是“上海毓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”业务经理介绍,这样做是为了规避监管。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债权出让的经营范围,直接签合同可能被定义为“非法吸储”,因此绕了一个弯。是丙方从小额贷款公司买到债权,投资者从丙方那里购买债权,而乙方只是“中介”。在上海的一些社区里、道路边、写字楼上,近来冒出不少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的“资产管理”“金额信息服务”公司广告。随之而来的,是无数电话及无数诱惑。这些公司是否真如说的那么厉害成立多个公司“绕圈圈”,钱最后都给了自“我们这个白云山的项目,2年的年化利率能达到16.2%。”上海盈玺资产管理公司理财规划师向记者介绍,他们代理温州市白云珍稀动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一个开发项目,总规模2亿元,第一期5000万元,同时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会跑路,没有任何风险。而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查询发现,上述白云公司的大股东为上海金闳实业有限公司。而金闳的大股东,又绕回了“上海盈玺投资有限公司”。盈玺投资的股东,正是上面介绍的盈玺资产管理公司的法人夏念文。绕了几个圈,这些公司其实都是一个人的。“这种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自融。”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,自融有时不是自己融资进来给自己用,而是给关联的企业用。很多房地产公司都会成立一些平台用于自融。“这样有可能填上一个窟窿挖一个窟窿,容易出现资金断裂。”在的询问下,金鹿财行的业务经理一开始说,即使毓点跑了,自己也会兜底;后来又改口称,“说白了,我们和毓点就是一家的,它是我们的全资子公司。真要出事了,我们两家也是连在一起的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珊珊说,这种做法从形式到内容的确都没有违规,有了乙方作为中介,丙方有了更好的宣传包装,乙方又没有自己售卖产品,隔离了监管的红线。但是,丙方出让的债权并非原始债权,债权多次转让,真实性存疑。而且从现有的交易模式来看,有可能存在赚取多重利差乃至利用交易形成资金杠杆的可能,一旦发生资金断裂,资金风险相较于正常P2P资金风险是成几何级扩大的。